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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作者:admin发表时间:2023-09-09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3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4票。(因交易对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议案涉及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军风先生、汤建新先生、黄沙棘先生、肖萍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关于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转让持有宁波安泰环境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泰环境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安泰河冶投资建设开坯产线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钢研: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34.72%股份)

      安泰环境: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并间接持有其44.62%股权)

      2015年8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组建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暨收购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在整合旗下过滤材料分公司和工程技术事业部两业务单元的基础上,收购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组建了安泰环境,同时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民营资本和员工持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暨收购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公告》(2015-055)。

      2019年11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同意自动化院按市场公允价格以协议方式认购安泰环境3000万元的增资额度,其余1.1亿元增资额度将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引入其他战略投资者,引入三家战略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2019-063)。

      “十四五”期间,安泰环境逐渐形成以工业过滤净化业务为核心主业,以氢能关键材料为重点培育业务的“一主一孵”业务格局。过滤净化及氢能业务发展迅速,市场前景良好,但长期受发展资金短缺和产能不足的制约,产能矛盾突出,急需资金加快产能建设和产业布局,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安泰环境本次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中国钢研及控股公司钢研投资作为战略投资者,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2亿元,认购安泰环境5,256.9807万元新增出资,其中中国钢研认缴新增出资款4,540.1197万元,出资比例占24.2719%;钢研投资认缴新增出资款716,8610万元,出资比例占3.8324%。本次增资款主要用于过滤净化主业的产能扩产及氢能产业建设布局。

      2023年8月23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军风、汤建新、黄沙棘、肖萍回避表决,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同意上述事项。本次增资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

      中国钢研是公司控股股东,钢研投资是中国钢研全资子公司,与安泰科技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公司与中国钢研、钢研投资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包括本次关联交易在内,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8、主营业务: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其计算机应用、电气传动及仪器仪表集成系统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工程承包、工程监理和设备成套;冶金与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机电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环保、能源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材料、设备的研制、销售、工程承包;冶金分析测试技术及仪器仪表、设备的开发、销售;分析测试技术及仪器仪表、设备的开发、销售;进出口业务;投融资业务及资产管理;稀土及稀有金属矿、稀土及稀有金属深加工产品、稀土及稀有金属新材料、稀土及稀有金属科技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餐饮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钢研投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8、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产与销售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自行开发的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合同能源管理;销售医疗器械II类、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安泰环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本次挂牌及协议出让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为安泰环境提供担保以及委托安泰环境理财的情况,安泰环境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次增资扩股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公司以收益法评估为准(中天和[2023]评字第90084号),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31,699.10万元,评估值56,279.78万元,增值额24,580.68万元,增值率77.54%。本项目引进战略投资人中国钢研及钢研投资,以现金一次性支付人民币22,000万元方式,认购安泰环境5,256.980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其中:人民币5,256.9807万元计入安泰环境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交易全部股权的价格是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其进行的审计和评估,定价方法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中国钢研、钢研投资以人民币22,000万元认购安泰环境5,256.980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其中:人民币5,256.9807万元计入安泰环境实收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最终方案将根据经中国钢研备案的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安泰环境拟增资扩股涉及的本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安泰环境净资产评估值进行调整。

      各方确认,投资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后10个工作日内,中国钢研、钢研投资将全部增资款的100%即22,000万元缴付至安泰环境指定的公司账户中。安泰环境在收到全部增资款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自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的期间损益由安泰环境的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

      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承诺,或者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在任何方面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具有误导性的,或者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则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本次安泰环境增资扩股引入中国钢研、钢研投资两家战略投资者,能够快速有效解决当下产能建设资金紧缺的需求,符合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是公司聚焦深耕,对非核心主业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推动突围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本次增资扩股后,安泰科技仍为安泰环境单一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022年8月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非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2,321.0972万元。其中,本次拟交易金额为22,000.00万元;321.0972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泰创投减资退出所持有钢研晟华股权产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2年7月1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安泰创投减资退出所持有钢研晟华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另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8,760.00万元,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公告》、2023年7月1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公告》。

      作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意见的要求,我们对公司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安泰环境通过增资扩股,引入中国钢研及钢研投资作为战略投资者,可快速有效解决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助力产业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上述事项,我们认为:

      本次安泰环境通过增资扩股,引入中国钢研及钢研投资作为战略投资者,可快速有效解决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助力产业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本次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环境: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并间接持有其44.62%股权)

      宁波安泰:宁波安泰环境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安泰环境持有其99.98%股权)

      2015年8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组建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暨收购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在整合旗下过滤材料分公司和工程技术事业部两业务单元的基础上,收购宁波安泰(原名: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组建了安泰环境,同时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民营资本和员工持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暨收购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公告》(2015-055)。

      “十四五”期间,安泰环境逐渐形成以工业过滤净化业务为核心主业,以氢能关键材料为重点培育业务的“一主一孵”业务格局。宁波安泰自被收购以来,业绩保持平稳运行。近年来,受行业下行影响,宁波安泰业绩不及预期,且面临重大诉讼。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加快非核心主业剥离,盘活资产价值,化解潜在经济赔偿风险,安泰环境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宁波安泰的所有股权。

      2023年8月23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转让持有宁波安泰环境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安泰环境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宁波安泰的所有股权。

      由于本次交易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最终受让方不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再次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8、主营业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因涉及诉讼正在执行中,宁波安泰分别于2023年2月6日被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立案为被执行人【案号:(2023)川0192执433号】,其法定代表人为限制消费人员;2023年3月10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3)粤01执1820号】,列入被执行人不影响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安泰环境均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方面的情况,标的公司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次交易将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由安泰环境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审计和评估工作,以2023年3月31日为基准评估日开展审计和评估,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中天和[2023]评字第90085号),标的公司宁波安泰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4,547.68万元,评估值9,952.59万元,增值额5,404.91万元,增值率118.85%。

      本项目交易原则上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拟要求受让方主体在挂牌报名期间缴纳30%保证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3个工作日内缴纳剩余70%股权对价款。

      本次挂牌转让最终转让价格、交易标的交付状态、款项交付和过户时间等信息在挂牌交易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时确定。

      本次挂牌转让宁波安泰股权是落实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加快低效无效资产清理,聚焦主业、强体瘦身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根本利益。本次交易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转让事项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其交易对象、交易价格、交易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不能完成交易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河冶: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7.35%的股份)

      “十四五”期间,安泰河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强化核心能力建设,实现高性能高速钢及粉末冶金高速钢快速发展。目前安泰河冶面临开坯产能不足的问题,为满足市场需求,安泰河冶拟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新建一条开坯产线,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9000吨/年开坯能力。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安泰河冶投资建设开坯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8、主营业务:研制、开发冶金新材料及高科技冶金产品;生产销售高合金钢材及深加工产品;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经营本企业自产的高速工具钢制品合金钢制品等冶金、机电产品(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项目投资估算及构成:项目总投资4796.5万元, 其中建设投资475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5万元。

      开坯产线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缓解安泰河冶开坯工序产能不足问题,降低委外加工成本。同时,该项目符合高端模具钢、高性能高速钢材料市场需求,为安泰河冶增加高质量产品提供有力支撑,是提高市场占有率的重要保障,有助于强化关键程序自主可控,增强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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