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耀世娱乐注册
  • 耀世娱乐登录
  • 耀世娱乐招商QQ
  • 钢研纳克: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作者:admin发表时间:2023-09-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71,833,01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7.3829%。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47号)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682号)同意,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纳克”或“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2,050,000股。本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2,050,000股于2019年11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首次公开发行前的186,150,000股增至248,200,000股。

      2022年7月1日,公司完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共计向103名激励对象授 6,81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的总股本由 248,200,000股变更为255,010,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内容一致,承诺内容为股份限售承诺和股份减持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本公司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一致,其中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及程序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公司应当在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5日内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后2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加承诺,无其他股份相关事项承诺。

      (四)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71,833,01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7.3829%。

      5、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6、本次解除限售后,上述股东若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投资者关系关于同花顺软件下载法律声明运营许可联系我们友情链接招聘英才用户体验计划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90237

    联系方式

    电话:400-123-4567

    Email: admin@baidu.com

    传真:+86-123-4567

    手机:13888888888